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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制农药:从“世界工厂”到“全球创制者”的跃迁
发布日期: 2026-09-01 09:20:34

中国创制农药:从“世界工厂”到“全球创制者”的跃迁

1、创制农药行业界定

(1)创制农药,指的是研发者通过自主创新获得的、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型农药活性成分。这类活性成分既包括化学合成的全新分子结构化合物,也包括来自生物源的新型活性物质。其核心在于“新”与“自主”两个维度同时成立——所谓“新”,是指该有效成分尚未在主要国家获得过登记批准;所谓“自主”,是指从分子设计、活性筛选到开发应用的全链条工作由研发主体主导完成,并以专利等形式形成产权保护。

(2)与仿制农药相比,创制农药享有专利保护期内的市场独占地位,能够获取较高的利润回报。但这种独占地位是以巨大的前期投入为代价的——创制农药的研发需要经历数以万计乃至十万计化合物的层层筛选,并完成系统的毒理学、生态毒理学、药效学及环境行为试验,技术门槛和资金门槛均远高于仿制农药。

(3)在我国现行法规框架下,农药登记申请人可以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新农药研制者特指在我国境内研制开发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一制度安排为科研机构和个人参与创制提供了合法通道。

2、创制农药技术水平及特点

(1)从全球范围来看,农药创制具有成本投入高、开发周期长、研发成功率低、技术壁垒高的显著特征。在过去较长时期内,创制能力主要掌握在国际农化巨头手中。近年来,随着我国持续强化科技自主创新,对创制农药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本土创制体系逐步成型。

从技术路径看,创制农药的研发主要沿着两条主线展开:一是从寻找新先导化合物和新作用靶标这一源头问题出发,综合运用活性基团拼接、基于基因组学或靶点结构的分子设计、片段组装与骨架跃迁、天然产物及代谢产物活性优化等多种策略,设计并合成新化合物,从中发现新的先导化合物;进而围绕先导化合物展开系统的结构优化,经过多轮“设计—合成—测试—分析”的循环迭代,最终筛选出兼具良好活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候选品种。二是在已知结构的化合物中发现新的生物活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定向优化,拓展其应用边界。

(2)候选品种筛选完成后,需要按照《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法规规范,系统开展毒理学、药效学、残留行为、环境归趋等方面的登记试验。在完成全部试验并形成完整登记资料后,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技术审查和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登记批准。在申请登记的同时,产业化工艺研发同步推进——新化合物合成路线的设计需统筹考虑原材料来源的可及性、生产设备的适配性、工艺条件的技术成熟度等因素;原药开发完成后,还需进一步研发相应的制剂产品,才能最终进入市场。由于创制农药受专利保护且拥有市场独占地位,其原药和制剂的利润空间通常显著高于仿制产品。

(3)从行业技术能力的整体特征来看,我国创制农药行业正处于从“能够完成创制流程”向“具备系统性原创能力”转变的关键阶段。在方法层面,已形成多种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制路径,如基于已知活性结构的系统衍生、利用天然产物活性骨架进行定向优化等策略,有效提升了先导发现的效率。在工具层面,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加速渗透——机器学习模型辅助化合物活性预测和结构设计,大幅压缩了需要实际合成和筛选的化合物数量。2026年4月在上海颁发的全球首张RNA杀菌剂登记证,标志着我国在前瞻性技术方向上已具备与国际同步的能力。在战略层面,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2026年“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开展“人工智能+”农业行动,这些顶层设计为创制农药行业的技术升级明确了方向——AI驱动的绿色农药创制、生物制造技术应用等,正是新质生产力在农业领域的具体承载。

(4)同时也要客观看到,目前我国在原创性靶标发现——即找到全新的、可成药的生物作用位点——方面仍是短板,在全球意义上完成系统验证的原创性先导化合物尚未实现突破。当前国内创制主要是在既有的作用机理框架内进行分子优化和功能改进,从“跟跑并跑”到“领跑”,还需要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层面持续积累。

3、创制农药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外创制农药重点企业

资料来源:普华有策

(1)全球层面,创制农药市场具有高度集中的特征

拜耳、先正达、巴斯夫、科迪华四家企业构成第一梯队,占据了全球创制农药研发管线的主要份额。这些企业的优势不仅体现在研发投入规模上,更体现在体系化的能力构建上:它们拥有长期运转的全球田间试验网络、多气候带的登记数据积累、以及成熟的商业化推广体系,这些能力难以在短期内复制。

(2)在中国市场,一批企业正在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制能力

扬农化工通过多年积累,已拥有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制品种。江山股份历时十年开发的除草剂苯嘧草唑,基于全新的作用机理设计,在作用方式上与现有品种形成差异化。泰禾股份开发的环丙氟虫胺是中国首个进入国际杀虫剂抗性行动委员会分组图谱的原创杀虫剂,标志着中国创制品种在国际分类体系中获得了独立位置。清原农冠则在除草剂领域形成了系列化的创制产品矩阵。

(3)当前竞争态势呈现“新旧交替”的特征

一方面,一批创制新品在2025年至2026年初集中进入市场;另一方面,监管标准提升加速了落后产能的出清。值得关注的是,ISO通用名批准只是创制之路的起点——从获得国际命名到真正形成市场竞争力,还需要跨越登记、生产、推广、品牌建设等多道门槛。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是当前阶段的核心命题。

4、创制农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

(1)政策层面的持续发力构成了最稳定的驱动力量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新型农药创制纳入国家科技和产业战略,明确了对RNA农药、多肽农药等方向的资源倾斜。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新质生产力与人工智能的部署,为行业技术路线选择提供了政策依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推广的强调,则从需求端为创制农药的市场进入提供了制度便利。

创制农药行业主要政策分析

资料来源:普华有策

(2)市场需求的结构性变化同样是重要驱动力

随着长期单一用药模式导致的抗性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生产者对具有新作用机理的农药品种需求持续上升。同时,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使得高效低风险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更加明显。这种需求侧的变化为创制农药提供了替代性市场空间。

(3)技术工具的迭代正在改变创制效率的基本面

AI辅助设计、高通量筛选、合成生物学等技术的成熟和普及,使得过去需要数年完成的先导发现和优化工作有可能在更短时间内完成。技术门槛的相对下降,使得更多主体具备参与创制的能力,行业整体的创新活跃度有望持续提升。

(4)产业升级的内在需求也在推动行业走向创制

我国农药行业长期以仿制和原药出口为主,产业链价值处于“微笑曲线”的底部。在产能过剩和价格竞争的压力下,向创制环节延伸成为突破“内卷”的必然选择。部分龙头企业已经将创制能力视为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5、创制农药行业发展趋势

(1)产品结构向绿色化方向调整的趋势不可逆转

农业农村部“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明确提出以绿色为核心理念,“十五五”期间力争实现“三提升、三降低”目标。在这一政策导向下,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创制产品将在登记审批和市场推广中享有更大便利,而高风险品种的退出将为绿色创制腾出市场空间。

(2)研发模式向智能化方向转变的趋势日益清晰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开展“人工智能+”农业行动,为AI技术深度嵌入农药创制流程提供了战略指引。未来,从靶标预测、分子对接、活性筛选到合成路线设计的全链条智能化将成为行业标配,研发效率的提升有望从根本上改变创制的投入产出比。

(3)产品形态向精准化方向演进

RNA农药和纳米农药等新型制剂正从实验室走向田间——2026年全球首款RNA杀菌剂在国内获得登记,这是一个标志性节点。这类产品的作用机制决定了它们具有高度靶向性和环境相容性,与传统化学农药形成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未来五到十年,新型制剂的市场份额有望持续提升。

(4)创新来源向生物化方向拓展

从化学合成到生物制造,是农药创制的长期趋势。“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划均将RNA农药、多肽农药等生物源产品列为重点发展方向,生物农药在整个农药体系中的占比有望持续提高。

北京普华有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6-2032年创制农药行业专项调研及发展前景趋势预测报告》系统梳理了创制农药行业的定义边界与战略价值、从仿制跟随到自主创制的三个阶段演变历程、中国在全球新农药创制体系中从参与者到重要贡献者的角色转变、跨国巨头主导下的全球竞争格局与本土企业的追赶态势。报告重点分析了行业长期存在的研发强度高、周期长、成功率低的深层壁垒,以及在政策导向明确、技术工具迭代、市场需求升级等多重力量交汇下形成的战略机遇窗口。报告还深度解读了“十五五”规划对新型农药创制的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新质生产力与人工智能拓展的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对种业振兴与农业科技推广的部署,以及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竞争格局的深远影响,同时对产业链利润分布、跨产业融合趋势、新兴应用场景等进行了系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