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主要趋势(附报告目录)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扶持
新媒体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形式,在文化产业振兴和三网融合等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各主管部委陆续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以确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这些政策将为广电新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
2020 年 11 月 26 日,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拓展广电+政用、民用、商用服务,提高平台价值和用户活跃度,支持广电新媒体企业向垂直服务型企业转变,为新媒体企业业务模式转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导。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媒体发展的背景下,行业持续向好发展,产品和技术不断创新,用户需求快速增长,拥有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相关报告:北京普华有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2-2027年IPTV行业市场调研及“十四五”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资料来源:普华有策
(2)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技术的趋于一致催生了 IPTV、互联网电视等广播电视新媒体业态,新媒体行业天然地对相应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
在三网融合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超高清技术、视听新媒体行业相关的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4K 高清技术、VR/AR 技术等众多新技术不断涌现,分布式存储、视频格式转换、内容分发、视频搜索等相关技术不断成熟,新媒体企业可以利用新的技术为用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优化视听服务的易用性,提升用户体验,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需求,进而增强用户粘性。满足客户在原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得到满足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新技术在不断开发客户新需求的同时也将不断创造新的消费路径,更丰富的功能内容、更多样的业务模式以及更多元的增值组合,扩大了广电新媒体行业能够覆盖的业务空间,扩展了行业整体可发展的规模上限。视听新媒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3)互联网接入带宽的持续升级
IPTV 电视传播的内容通常为视频、音频、高清图片等大数据量的信息,信息的加载速度和播放流畅程度直接影响观众的用户体验,而信息的加载速度和播放流畅程度主要由传播渠道的信息传输速度决定。因此,信息基础设施尤其是用户接入网的带宽是影响 IPTV 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自“宽带中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持续加大光纤网络建设投资力度,实现了从铜缆接入为主向光纤入户的全面替换。根据工信部《2021 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三家电信运营商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5.1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2,606 万户。其中,100Mbps 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4.66 亿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总数的 91.5%,占比较上年末提高 1.6 个百分点;1000Mbps 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1,423 万户,比上年末净增 783 万户。根据《“宽带中国”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固定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普及和优化升级,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2020 年 3 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这意味着“新基建”将更深入、更广泛地融入实践,同时也要求行业应用快步跟上新基建提速的节奏。“宽带中国”战略和“新基建”推进政策为广电新媒体行业的创新应用,例如超高清、VR、移动智能视听产品等落地提供了网络基础,对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接入网络的支撑。
(4) 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
我国经济整体势头良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为媒体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消费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体上来看,2020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2.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 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达 16.9%;从居民消费能力来看,2020 年我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 4.7%,人均消费支出中对于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增长速度放缓,较 2019年增长了 1.3%,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为 9.6%。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 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数据显示,2021 年上半年我国居民在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比例逐步回升。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文化娱乐方面的消费能力也会不断增强。广电新媒体行业作为居民在文化娱乐和生活服务方面的重要载体,正值快速发展的时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IPTV 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特征:
(1)运营重心正在从基础收视转变为增值应用和智慧化服务
广电总局 76 号文等相关要求均明确了省级 IPTV 播控分平台在 IPTV 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并发布了 IPTV 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包括总分播控平台的对接规范、播控平台与传输平台的对接规范,内容服务牌照的规范等。这一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将有利于广电新媒体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其从基础收视到信息消费的经营策略转型。
目前 IPTV 业务终端客户以接收直播及影视节目为主,相较于 PC 端、移动端视听服务,电视端视听服务具有家庭互动性强、观看受众广、沉浸性强等特点,但家庭客户对于视听产品的需求远远不止于直播电视和影视节目。随着客户数量的逐步饱和和新媒体行业技术的进步,IPTV 内容集成运营商将进一步深挖客户潜力,逐渐探索利用电视终端打造多种类视听节目服务产品,在 IPTV 内容上提供更多的垂直细分内容和本地特色内容,提供更加优质的视听节目服务及极致的收看体验。IPTV 除了满足用户各类视听娱乐及生活服务消费需求之外,将通过智能化、大数据等进一步向用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具体包括应用共享、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医疗养生、旅游休闲、社区服务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和创新产品;在节目形式上,增加以短视频、慢视频等为代表的新视频形式;在功能上提供除了单向收看之外,增加视频会议、视频聊天等交互功能,充分挖掘大屏潜力,不断提高活跃用户规模和终端用户粘性,提升 IPTV 用户流量的变现能力,拓展 IPTV 业务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优质版权内容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要素
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IPTV 用户增长速度已经趋缓,行业正在加速从基础收视服务向付费内容服务阶段转型,业务增长驱动正在取代用户增长驱动。获取用户是 IPTV 行业商业模式的基础,而内容资源则是吸引用户,并持续保持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高质量的版权内容还能够提高用户的付费意愿,培养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从而提高用户的付费率,提升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为提升户均消费价值,增值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行业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也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在优质版权内容方面的投入力度,构建自身内容资源优势,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机制。
(3)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IPTV 业务对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云计算、5G 技术以及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更加广泛,信息技术与 IPTV 业务的融合有助于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及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基于较大的 IPTV 用户数量,客户使用 IPTV 产生的数据不断增多,内容集成运营商将获得大量的关于客户行为特征的相关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并通过运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模拟和预测,IPTV 平台运营商一方面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终端用户的兴趣和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向客户推荐满足其兴趣、需求的个性化视听内容服务及产品,提升终端用户满意度及终端用户粘性;另一方面可提高系统运营管理的效率,提升业务系统响应速度,节约运营成本,从而提升行业内企业经营效益。
内容集成运营商由于需要向数百万的终端客户提供海量的视频内容和服务,同时还需要对终端客户行为进行实时的分析和计算,因此需要大量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传输资源。云技术的应用能够进一步提高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的动态响应效率,提高内容集成运营商的服务质量,为更多增值业务的实现提供基础物理条件。此外,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日趋成熟,4K、8K 等超高清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促进行业内企业提供更快的传输速度、更高的传输质量和更精准的内容推荐,对行业生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将使得 IPTV 传输通道从单纯的视听娱乐服务向更丰富的智慧生活服务功能扩展。物联网技术以及传感器技术伴随 5G 应用的支持,能够使得更多设备收集的图像信息、位置信息、行为信息实时通过 IPTV 反映给屏幕观看者,增强 IPTV 的互动性,实现更多增值业务应用场景。
3、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用户数量存在发展瓶颈
自三网融合政策实施以来,IPTV 行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这种高速发展态势,一方面是由于宽带光纤在我国正处于普及期,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客户从传统观看电视的渠道向新媒体渠道的转移。然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河北 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只能和本地电信运营商合作向河北省用户提供 IPTV 服务,不可跨区域经营。因此企业 IPTV 基础业务的用户数不可能超过全省常住人口户数,即IPTV 的基础业务因用户数量的限制存在着发展瓶颈。随着宽带网络渗透率以及 IPTV 业务渗透率的逐步饱和,企业IPTV 用户数量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用户数量增速将会下降,如 IPTV 增值业务收入不能快速提高,IPTV 业务收入增速亦将下降,IPTV 业务将会进入到行业发展瓶颈期。未来,从事 IPTV 业务等新媒体运营企业的业务增长主要将依赖 ARPU 值的增长,因此,如果新媒体运营企业没有能够在增值业务、新业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将面临很大的发展瓶颈。
(2)上游行业中版权交易和保护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公开集中和规范稳定的版权交易市场,各类视听节目版权交易仍处于分散状态,缺乏公开透明的规范监督机制。分散的内容制作机构和版权代理机构造成视听节目版权交易体系混乱,制约了内容服务平台对内容资源的整合。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版权方也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但仍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基于互联网利用盗版内容为观众提供视频点播及下载服务的现象,可能对企业 IPTV的用户数量增长和增值服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随着传输技术的发展,媒体版权在各种形式以及传输通路上分类众多,各类版权的使用权界定存在模糊地带,这些情况一方面会造成新媒体运营企业在版权方面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新媒体运营企业在版权采购和投资方面决策的难度,制约了行业的整体发展。